嫉恶如仇雠,见善若饥渴

——记《魔道祖师》聂明玦

写这篇的时候一直在想,是“生当作人杰,死亦为鬼雄”描写大哥好呢,还是“嫉恶如仇雠,见善若饥渴”更合适?

想来想去,大哥这一辈子好像从未追求过什么功名利禄,也没什么特别的志向,只是一直秉承着自己做人的原则,义无反顾地拼命。

大哥出场很少,仅有的一点出场就是魏无羡的共情和旁人细枝末节的回忆,但这个人很重要,非常重要,可以说,魔道是聂怀桑的一盘棋,布下的一个局,没有大哥的死,就不会有聂怀桑的复仇,羡羡不会重生,也不会有后面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情节,更不会有《魔道》这本小说。

对于大哥,除了敬佩和欣赏,我想不出别的情感了。

相比聂明玦,我更喜欢叫他大哥——他真的配得上这个称号,赤锋尊,每一次出场都像火焰一般炽热噼里啪啦,给人一股不容忽视的威严和压迫感。

只有大哥,才能让八面玲珑善玩人心的金光瑶在他面前抬不起头来;只有大哥,才能让颓败之际的聂家重现光辉;只有大哥,才能把聂怀桑一步一步背到大。

他和韩文清有点像,都是给人以压力的人,也都是一直坚持的人。老韩坚守着荣耀坚守着霸图,大哥坚守着聂家坚守着心中的正义。

一个字概括他,就是“正”。大哥成也在正,败也在正。清河聂家本就以戾气闻名,到了聂明玦这里更甚,天生嫉恶如仇黑白分明,又加上修为甚高,大哥从始至终都处于暴走的边缘。金光瑶利用了这点,一点一点乱了他的心魄,让他最后走火入魔至爆体而亡。

印象最深的就是大哥一脚把金光瑶踹下去,低头喝道:“娼妓之子,无怪乎此!”

娼妓之子。

这四个字,戳中了金光瑶的痛处,轻易地挑起了他的杀心。如果说之前他对大哥多少还有点尊重和畏惧,至此过后,金光瑶一心只想着杀了他,大哥既然挡了他做仙督的路,又骂了他的身世,那便留不得了。

可聂明玦这样一个勇多于谋的人,说到底是个很简单纯粹的人,他的世界分成两个部分,黑与白,是与非,善与恶,纵然他厌恶金光瑶,时时提防着他,但也没有他攻于心计,也料不到这个拜了兄弟的人会算计了他。

“倒下去之前,聂明玦的眼睛终于恢复了清明,看到了真正的金光瑶。

金光瑶站在他身前七步之处,身上一丝血迹都没有染上。
他望着这边,两道泪水夺眶而出,可是他胸前怒放的金星雪浪,仿佛在代替他微笑。

这是他算好的!”

大哥败就败在太正,太光明磊落,太过正义,而太清正的人在温家当道的时代里是活不下去的,人人都想着苟且活命,尤其还有金光瑶这种老谋深算的人玩弄权术,相比之下,大哥的坦荡磊落反而是他的弱点。

大哥死了。

聂明玦死了。

聂家最年轻的家主死了。

三尊之首的赤锋尊死了。

最大的障碍清除了,金光瑶终于心满意足地踩着他的尸体坐上了仙督的位置。

可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吗?

当然没有。他死了,可聂怀桑站起来了。他是大哥一手带大的,大哥是至亲,他怎么能容忍大哥就这么在他面前死去?更何况杀兄之人还活得潇洒快活。

成了凶尸的大哥,彻底成了令人害怕恐惧的凶尸,狂暴残忍,最后被众家联合封在了棺材里,和金光瑶永生永世纠缠不休,不得超生。

这个结局总让我有些伤感,大哥怨念太重,才会化为凶尸,他的怨念因金光瑶而起,本人却是坦坦荡荡的正人君子,是聂怀桑眼中最亲切的大哥,是蓝曦臣最尊敬的大哥,他一生光明磊落,斩尽多少温狗渣滓,射日之征魏无羡固然是最抢眼的,他却是杀人最多的,他带领聂家如日中天,直逼金家,却落得个不得超生的下场,实在唏嘘。

尤其当聂怀桑看见他大哥的身体时,一下子失声:“这……这一定就是我大哥。我从小就是被他带大的,大哥经常背我,他的背影我比谁都熟悉,我怎么会认错?”

是啊,怀桑是从小被大哥带大的,所以他才一问三不知,因为有大哥撑着聂家,有大哥护着他,大哥是他最坚强的后盾,他有资格一问三不知,成天只好花鸟鱼虫,所有事情大哥都已经做好了,他是天生适合做仙督的人。

可大哥也是一人闯出来的啊,在同辈人还打打闹闹的年纪,还是少年的他,就要牵着聂怀桑的手,带着一滩烂泥的聂家走下去。他比江澄还要坚忍,江澄孤身一人重建江家,聂明玦却是收拾干净他父亲留下的烂摊子,把烂泥扶上墙。

他是让人清醒的一壶烈酒,是刀锋般冷冽的家主,是即使死后,也永远驻在所有人心中的、不可忽视的存在。

金光瑶记着他,蓝曦臣记着他,聂怀桑记着他,所有见识过曾经威风凛凛、果决勇猛的聂明玦的人,都记着他。记得聂家曾有一位家主,只手撑天,刚正不阿,手中挥舞着正义的长刀,坚定不移地走在正义的道路上。即便死去,也化为烈烈火焰燃在每一人心中。

“从来虚位以待,何不给个拥抱”。

大哥,我敬你一杯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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